一、出了事故車子交警要扣幾天
交通事故扣留事故車輛的時限,有4種情況,分別是最多扣留15日、最多扣留35日、最多扣留65日、需要重新檢驗、鑒定的,扣車的時限將會延長一倍時間。交通事故后交警扣留事故車輛的時限存在以下情形:
1.事故比較簡單,事故處理走的是簡易程序,最多扣留15日。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從拿到事故責任認定書起五日內,交警會通知當事人領取車輛。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后,通常為兩個工作日確認,三個工作日內通知取車;
2.一般情況下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最多扣留35日。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鑒定機構確定檢驗、鑒定完成的期限,確定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自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
3.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超過三十日的,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檢驗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取車,因此最多扣留65日。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超過三十日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自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
4.需要重新檢驗、鑒定的,扣車的時限將會延長一倍時間。一方當事人收到公安機關的檢驗、鑒定結論提出書面異議并申請重新檢驗、鑒定除外,此種情形下,申請重新檢驗、鑒定、評估以一次為限。重新檢驗、鑒定、評估的時限與檢驗、鑒定、評估的時限相同。則扣車的時限將會延長一倍時間。如果交警超過上述期限扣車,即為違法扣留。
二、扣車時間到了不給處理怎么辦
法律快車提醒您,交警隊扣車不給的解決辦法如下:
1.交警一直扣車不放的,如屬于違規扣車的,可以向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投訴或者申請行政復議;
2.如因違法行為被扣車的,當事人應當及時接受處理或者提供、補辦的相關證明或者手續,經核實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依法及時退還。
三、被交警扣車后的步驟取車流程解析
取車流程:
1.攜帶個人身份證以、駕駛證原件以及行駛證在收到處罰通知15天內到車管所違法處理窗口辦理違章處罰手續;
2.到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
3.繳納罰款后領取執法單位出具的載有停車地點放車單到該停車地點提車。